北京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建设和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素质高、品行良好。
(二)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范围为应届毕业生、博士后出站人员、留学归国人员和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
1.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应届毕业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4.北京户籍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年龄要求: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六)符合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数量、要求
需求岗位、招聘人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岗位要求等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三、报名方法
(一)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登录北京开放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bjou.zhiye.com,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信息,申报相应岗位。此系统为申报岗位唯一渠道。
(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9日。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核及初选
各设岗相关部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组成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及初选,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数量1:10的比例(若实际结果不足1:10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试讲人选。
(二)试讲及职业能力测试
各设岗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组织教师岗应聘者试讲考察活动,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若实际结果不足1:5的,以实际人数为准),确定参加职业能力测试和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为个人能力展示评价方式,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下不合格。依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
(四)阅档、政审、体检
学校组织阅档、政审、体检工作。通过阅档等形式对考察人员的基本情况和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和阅档、政审、体检结果,由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
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配合完成阅档、政审、体检等工作,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入职报到,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岗位待遇由学校认定后,享受北京市事业编制待遇。
六、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在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将取消聘用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开放大学所有。
七、联系方式
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邮件、短信通知。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恕不回复,敬请谅解。北京开放大学网站www.bjou.edu.cn。
联系方式:zhaopin@bjou.edu.cn(仅接受咨询,不接受简历投递)。
北京开放大学
2023年3月7日
原文出处: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3/t20230307_2930645.html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北京开放大学 | 作者:admin | 时间:2023-03-08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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