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辅导员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18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的辅导员招聘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体检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0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职务(指担任校、院学生会或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团委副书记或团总支书记,校、院团委或学生会或研究生会副部长及以上,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校院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校、院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校、院青年自愿者协会(服务队)会长、副会长(队长、副队长),校、院红十字会会长、副会长,正副班长、正副团支部书记,正副学生党支部书记,辅导员助理,校易班学生工作站站长、副站长、部长,校电台台长,校报记者团团长,校级团学组织主要刊物主编及以上职务;研究生或硕士期间担任班委);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学生干部经历要求;
5.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他要求 | 备注 |
01 | 辅导员 | 9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男 | 该岗位需入驻男生宿舍 |
02 | 辅导员 | 9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女 | 该岗位需入驻女生宿舍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开发布。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0日
2.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rmk@jmu.edu.cn,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及报名表命名请按如下格式:姓名-专业—应聘岗位名称+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报名材料包括:
(1)《集美大学应聘辅导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的,提交个人承诺书,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
(4)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5)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一学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证明,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不作要求;
(6)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先提交个人承诺书,经我校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我校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面试前,学校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4.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以及所有参加考试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集美大学人事处招聘信息网。
七、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报考人员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考试前请下载打印《2021年集美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报考人员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报考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并在考试前实时关注属地疫情防控要求。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完成。
十、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银江路185号集美大学人事处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181079 6181261(来电时请说明是在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n看到的招聘信息)
E-mail:rmk@jmu.edu.cn
十二、其他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聘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3.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2—6181580。
附件:
附件5.2021年集美大学公开招聘辅导员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集美大学人事处
2021年3月25日
原文出处:
http://rst.fujian.gov.cn/zt/sydwrczp/zpfa/202103/t20210325_5556210.htm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集美大学 | 作者:admin | 时间:2021-03-25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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