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21年度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Hainan Tropical Ocean University)是由海南省人民政府、国家海洋局、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三亚市人民政府、三沙市人民政府等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省属高校,是外交部、教育部“中国—东盟教育培训中心”、教育部十大“教育援外基地”之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成员院校,也是海南省中南部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培养摇篮和知识创新、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基地。
学校的前身是广东省1954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学校和1958年创办的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师范专科学校。几经分合、调整、更名,于1993年由海南省通什师范专科学校和海南省通什教育学院合并组建为琼州大学(专科),2006年琼州大学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琼州学院,同年4月海南民族师范学校并入琼州学院。2009年学校主校区由五指山市搬迁至三亚市。2015年9月,更名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8年12月,海南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转隶归属学校管理。
一、拟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数
教学科研岗27个。应聘专业(方向)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1。
(二)考核招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较好业务能力及发展潜力,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教学科研工作;
5.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组织方式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的原则;
3.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1.核准考核招聘方案
考核招聘方案经学校讨论通过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2.发布考核招聘公告
招聘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后,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网站、高层次人才网、高校师资网上发布;
3.报名
可通过网络或现场投递简历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海南热带海洋学院考核招聘教学科研人员报名表》(附件2)。网络报名:将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籍在线报告、职称证书原件扫描、相关教学科研成果材料及报名表发送至相关二级学院招聘联系邮箱,学院招聘邮箱及联系咨询电话见(附件1),学校报名咨询电话:0898-88650905,联系人:宋老师、肖老师、马老师,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3.资格审查
招聘信息常年对外公开,由相关二级学院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考核人选,在学校组织人事部(处)的指导监督下,分岗位、分批次组织安排考核及后续工作。
4.考核
学校组织由相关单位的领导、教授、副教授或相关专家组成7人或5人的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一般以试讲/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的先后排名,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拟聘人选。
5.考察与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拟聘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拟聘人选档案进行审查。
根据考核结果,通知应聘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并到另外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学校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学校分批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相关待遇
1.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2.享受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海南省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3.享受学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相关待遇(详见人事处网站)。
4.学校按校内差旅标准为来校应聘的考核者报销单程差旅费。
5.录用后,学校按校内差旅标准为来校报到的新进人员报销单程差旅费、托运费。
四、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学校组织人事部(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650905
电子邮箱:hnrdhyxyrck@126.com
监督电话:88651718。
附件: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2021年6月4日
原文出处:
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106/fe9cb2fd53bf40fdb68b78ac3da9eb61.shtml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 作者:admin | 时间:2021-06-04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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