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招聘人才公告
一、武汉工程大学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2012年入选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4年,学校整体进入一本并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学校在2023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45位;在US News 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世界排名第935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8名。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武汉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于2011年3月,由原思想政治理论课部和形势与政策教研室组建,其前身可以追溯到建校初期成立的马列主义教研室。2018年,学院获批湖北省示范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基地。
(一)机构设置
学院机构设置完整。马克思主义学院是学校直属的独立建制二级机构。学院设有学院办公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和教学科研工作办公室,7个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和1个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室。学院拥有1个省级科研平台:区域产学研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3个校级科研平台:能源安全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党建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3个院级科研平台:人工智能与思想政治教育精准化研究中心、科学历史观教育研究所、企业文化与软实力研究中心等7个学术研究机构。
(二)师资队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专职教师62人,双肩挑和课属思政课教师13人,行政管理人员4人,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1人。专职教师中,教授及研究员14人(含二级教授1人,三级教授2人),副教授30人;具有博士学位者57人;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12人次,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才2人,湖北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1人、湖北省中青年法学家1人、全省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1人、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工作者7人、校级教学名师4人。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1人。“荆楚好老师”1人。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39人。
(三)学科建设
学院学科建设齐全。2006年,学院获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思想政治教育两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授权单位。2011年,学院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硕士点授权单位,下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和马克思主义发展史6个二级学科。
目前学院已形成“马克思现代性思想与当代中国实践”“能源安全与绿色发展”“党建与社会治理”“科学历史观教育”“企业文化与软实力研究”“人工智能与思想政治教育精准化研究”等多个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相关研究成果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和重要决策参考价值。
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本学科获得C+等级,排名位居全国前41%,湖北省排名第7(并列)。在省属高校中排名第2,在学校排名第2(并列)。在2020年软科排名中,本学科排名全国第105位,位居前30%,省内高校第6位,省属高校第2位。
(四)科学研究
学院科研成果突出。近年来,学院推动实施科研工作“四个一百”工程,积极践行“八项举措”。获得18项国家级项目,60余项省部级项目,完成科研进账600多万元,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CSSCI收录100多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20多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3篇),出版学术著作30余部。
学院近年来共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1项、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4项。
(五)教育教学
学院教学业绩显著。学院目前拥有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一流课程、6门校级精品课程、1门校级重点课程,学院开设的“加油中国”公选课入选教育部“一省一策”思政课集体行动任务清单(2020—2022年)。获得省级教研项目10余项,相关教学成果近年来获湖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4项,湖北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动展示暨优秀课程观摩活动特等奖1项。
学院高度重视教学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要求“十个一”标准, 一体推进“五位一体”教学创新发展模式,实现了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教学活动与教学内容的协调统一。以“新老联动传帮带机制”为依托,积极培养青年教师,促使教师向专业化、专门化、全能型转变;
学院推行的思政课“大实践”教学改革模式,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深远影响。《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多家媒体曾进行了专题报道。
中国地质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来我校调研学习。
(六)人才培养
学院育人特色鲜明。学院不设本科专业,侧重培养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硕士研究生。学院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等4个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
学院积极探索入校前兴趣引导、在校间教育管理、毕业后跟踪培养三段式育人模式,创建了“求是”论坛、“博闻”读书会、“三精工程”等学术活动平台,打造了“红心向党”学生工作品牌;积极支持研究生参加校外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导师带领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近年来学院研究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毕业研究生主要就业领域为党政机关、高校、国有企业,或读博深造。
(七)社会服务
近年来,学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的工作任务,积极与鄂州市鄂城区鼓楼街道“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深入交流合作,共同打造示范点亮点工程,明确了“做出成绩、干出特色、铸成品牌”的工作目标,构建了“马院+”“实践基地+”“理论宣讲+”的“3+”工作模式,形成了“读懂背景、读懂要求、读懂对象、读懂方法、读懂评价”的“五个读懂”的工作思路,取得了一系列较好的成绩。近年来,学院积极开展学习“党史”“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十九届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法律、科普类宣讲80余场。学院主动创新宣讲模式,积极参与电视节目宣讲,逐渐形成示范宣讲、分众宣讲、文艺宣讲、网络宣讲、菜单式宣讲、互动式宣讲、沉浸式宣讲等方式,打通了理论宣讲“最后一公里”,使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
2021年10月成功承办省“理论热点面对面”示范点“五送”惠民活动启动仪式,受到省委宣传部、省委讲师团高度肯定。我校对口支持的鄂州市鄂城区古楼街道示范点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示范点”,形成了6项咨政报告;1名教师荣获2022年全省基层理论宣讲先进个人称号;学院成功举办“社区思政导师”活动启动仪式,成为全省实践基地的样板和标杆。
博闻求是,厚德砥行。学院将继续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守教育报国初心,勇担立德树人使命。牢牢把握时代契机,努力创新发展思路,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积极打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新优势,提升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和学术影响力,不断淬炼学科实力,增强学科自信,为创建湖北省重点马院,建设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而不懈奋斗。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招聘专业
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政治学、社会学。
2.招聘计划
教授1人;
副教授1人;
青年博士5人。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学校网上招聘系统(http://gdzp.wit.edu.cn/product/recruit/defalt/recruitPost.jsp?FM_SYS_ID=hr80)报名,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应聘者须在我校人才招聘平台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海外经历证明材料,如拟引进人员为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等,则需同时上传《诚信承诺书》;
(2)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3)个人项目、论文、专利、获奖等学术成果,均须上传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SCI、SSCI、CSSCI论文检索收录证明(须由权威机构开具并注明中科院分区、作者排序、是否TOP期刊等信息)、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可以按期毕业的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书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关于学历的说明:《武汉工程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中学历一栏标明的“博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标明的“硕士”,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
4.关于年龄的说明: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紧俏学科或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招聘考核免笔试,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均可进入面试考核环节。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前期成果和学术水平等方面情况,并形成考核意见。
六、考察、体检与心理测试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结果,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环节的考生。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在校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心理健康测试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进行。
(二)考察
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拟聘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经体检、心理测试、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和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学校审定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学校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应聘中违纪违规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为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武汉工程大学网站(http://www.wit.edu.cn)和武汉工程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wit.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十一、引进人才待遇及其他
详见《武汉工程大学教师岗位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https://rsc.wit.edu.cn/info/1124/1487.htm。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曹老师
电话:027-81624877 邮箱:1041415975@qq.com。
张老师
电话:027-87992201 邮箱:2943244183@qq.com。
原文出处:
http://mks.wit.edu.cn/info/1011/9716.htm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武汉工程大学 | 作者:admin | 时间:2024-04-0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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