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留鄂来鄂就业创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等文件精神,湖北工程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坐落于武汉都市圈重要节点城市、中华孝文化名城——孝感市,地处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距武汉市区50公里,乘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汉口火车站28分钟。湖北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农、教、经、法、文、理、医、管、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高校)重点建设高校、“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试点院校、首批湖北省2011计划高校,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湖北省生态园林式学校”、“湖北省文明校园”、“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计划
2025年湖北工程学院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46名,具体岗位、专业要求详情见《湖北工程学院2025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bei.gov.cn)网站和湖北工程学院网站(https://www.hbeu.edu.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情况,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各招聘教学单位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考核,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登陆湖北工程学院招聘网(https://rczp.hbeu.edu.cn/product/recruit/website/RecruitIndex.jsp?FM_SYS_ID=hbgcxy)进行注册,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每位应聘人员最多可申请1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在线学籍验证报告或在读证明(包含所学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2)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3)个人业绩支撑材料。
4.报名咨询及联系方式:2345109(牛老师)、0712-2345619(汤老师)
(三)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年龄从1月1日起算,按周岁计算,如:岗位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其他相关证件资料,应于2025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各类证件资料取得时间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对到期或超过单位批准延长期限,未能取得相应证件资料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
3.关于放宽年龄的说明: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取得博士后出站证明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六、考核方式
校内各用人单位采取试讲、面谈、业务考察等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重点测查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成果、教学科研能力、职业规划等,形成引进意见,经校长办公会审定,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人选。考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根据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教学单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通过审查书面材料、查阅档案资料、函调有关信息、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主要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形成考察报告。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八、公示及备案
(一)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学校审定后,在学校网站(https://www.hbe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如收到问题反映,由我校调查核实。
(三)公式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向省人社厅申请聘用备案。
(四)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申请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申请备案。
九、聘用
(一)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通知新聘人员报到,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我校人才政策明确的薪酬待遇。
(二)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以及湖北工程学院网站(https://www.hbeu.edu.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工程学院网站(https://www.hbeu.edu.cn)为本次人才招聘工作情况、相关通知、录取情况、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2-2345619、2345109(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看到的招聘信息)
监督举报电话:0712-2345281
湖北工程学院
2025年2月14日
原文出处:
https://rst.hubei.gov.cn/bmdt/ztzl/ywzl/hbsszsydwgkzp/zpgg/202502/t20250214_5542297.shtml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湖北工程学院 | 作者:admin | 时间:2025-02-1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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