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1年度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0名
一、招聘岗位类型及人数
2021年共招聘事业编制专职辅导员20名。其中,安全辅导员9人,因需入住男生宿舍,限男性。具体岗位需求情况如下:
1.安全辅导员9人;
2.专职辅导员10人(含本科生和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3.少数民族辅导员1人。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海外留学生。
三、应聘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违法犯罪行为记录;仪表端庄,举止大方,身心健康,性格开朗,普通话标准。
3.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指班长、团支书,校院级学生会、学生社团等部门的骨干成员),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社会工作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运用能力。
4.研究生阶段毕业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培养单位,且本科阶段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院校毕业(不含专升本),学习成绩良好,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四级或以上水平(取得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5.本科生学历应聘对象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对象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对象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一经聘用,须在辅导员岗位连续工作至少六年方可申请变更工作岗位。
7.同等情况下,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新闻写作、法律、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8.少数民族辅导员为新疆籍维吾尔族或者哈萨克族,能熟练用汉语和维吾尔语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不接受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成立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全面统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协调工作。
(二)开展招聘宣传
通过校园网等平台公开发布招聘启事,广泛开展招聘宣传。
(三)接受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工业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haopin.hbut.edu.cn/)进行投递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初定为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止,联系电话:027-59750175。
注意事项:应聘者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通知所在学校或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辅导员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情况择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应聘考生的毕业证(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学位证、报到证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报到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考核
学校成立辅导员公开招聘笔试考核小组和面试考核小组。
(六)组织心理健康测试
学校统一组织入围面试辅导员参加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重要依据。
(七)校长办公会审定
根据考核排名,结合心理测试结果,由校长办公会审定参加考察人选。
(八)用人单位考察
考察人选确定后,由学校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和试用的形式对考察人选的综合素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业务能力等进行考察,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九)组织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人选参加体检。体检作为确定拟聘人员的重要依据。
(十)公示、审批与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后,由学校人事处对各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由人事处拟定人员调配方案,经学校审批后由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在招聘的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均采取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在湖北工业大学校园网首页和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留意,并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二)因拟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学校可根据考察结果排序依次递补或者直接取消该招聘指标。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相关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招聘工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学校人事处联系或直接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hbgydxrsc@163.com
办公电话:027-59750175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人事调配科行政楼B205室(430068)
2.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dc@mail.hbut.edu.cn
办公电话:027-59750034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湖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302室(430068)。
湖北工业大学人事处
2021年3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s://hr.hbut.edu.cn/info/1046/1892.htm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湖北工业大学 | 作者:admin | 时间:2021-03-09 14:49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出于让求职者周知目的,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转载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在第一时间处理,联系邮箱:gaoxiaozp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