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宁政办规发[202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就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政治标准原则;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和范围
(一)招聘计划
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专业和学科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附件2)。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国内高校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忠实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27日后出生);
6.符合《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资格条件;
7.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在校期间因学术造假、行为不端、舞弊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的;
8.因成绩不合格延长学制毕业的;
9.现役军人;
10.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宁夏区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招聘的特岗教师,在公告发布之日后辞职、辞退、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石嘴山)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3日(星期二)8:00至6月7日(星期六)18:00,报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请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在线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表》(附件3)(一寸免冠近期彩色照片直接插入表内)等材料扫描件压缩成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的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yyhr7650@163.com。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
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一般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联系等方式通知审核是否通过。应聘者通过报名审核后,报名结果即被正式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将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石嘴山)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工作在石嘴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监督下,由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2.按照资格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石嘴山市市属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的,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石嘴山)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公告。
3.面试前一周,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石嘴山)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面试形式等内容,并通过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4.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方式根据实际和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5.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同一岗位出现应聘者成绩相同时,经石嘴山市市属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组织加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当天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石嘴山)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结果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由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按照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
4.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5.招聘单位或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石嘴山市市属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6.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组成联合考察组,赴应聘者学校、工作单位、居住地等进行考察。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3.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记录的以及存在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情形,经石嘴山市市属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招聘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经石嘴山市市属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3.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相关待遇
聘用后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政策申请认定石嘴山市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认定成功后可享受石嘴山市高层次人才各项优厚待遇保障政策;对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全职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经费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工作补助费和安家费。在人才公寓、子女就学、职称评聘、健康医疗等方面优先保障。其他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公告未尽事宜,由石嘴山市市属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工作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shizuishan.gov.cn/)、石嘴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健康石嘴山)和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工作中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员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五)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由应聘者承担责任。
(六)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八、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952—3317650
监督电话:0952—2218411
附件1-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2025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附件2-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及有关专业目录查询网址.docx
附件3-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石嘴山市市属公立医院自主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27日
原文出处:
https://mp.weixin.qq.com/s/jYZQBHU4Vz3zWaJR9x6P4g
来源:宁夏石嘴山市第一人民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