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和“人才兴区”战略引进人才公告
为加快建设“大城门户、森林城市、活力高坪”,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高坪创新创业,根据《“嘉陵江英才工程”实施办法》和《高坪区推进“人才兴区”战略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发布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度“嘉陵江英才工程”和“人才兴区”战略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岗位及要求
2023年,全区引进优秀人才322名。其中,“嘉陵江英才工程”人才需求307名(其中:事业单位17名、企业290名);“人才兴区”战略人才需求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企业的人才引进由企业组织实施,相关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二、引进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各类人才。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相应证书的,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高坪区域外的在编在职报考人员,须征得服务地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表述分别完全一致。
对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学科类别的,参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zsml/zyfx_search.jsp)执行。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9.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范围内;高坪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人才兴区”战略引才范围内。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嘉陵江英才工程”
机关事业单位报名时间自《2023年度四川省南充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8:00截止。后期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与“人才兴区”战略同步进行。
(2)“人才兴区”战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7日18:00截止。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机关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gpqwrcb@163.com进行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报考单位+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姓名”。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机关事业单位岗位。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并签名的《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电子扫描件1份(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或电子照片1张;
(3)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附在报名表上);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各1张,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初审通过的人员才能进入现场复审环节。初审工作完成后,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并按要求做好资格复审准备工作。
2.现场复审: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初审通过的人员由本人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到南充市高坪区高端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复审。地址:南充市高坪区蓝天路航空港科技创新中心1号楼3楼。
3.现场复审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见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引进岗位资格条件规定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现场复审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或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参考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综合采用笔试、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工作能力或者操作能力等。对区委党校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对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讲课与现场答辩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对其他非教育事业单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开考比例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要求,结合高坪区事业单位实际,本次考核招聘招引人才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经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批准可调减到2:1,若仍未达到,则取消该岗位考核计划。若因岗位取消,按照自愿的原则,已经报考的人员也可以调剂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下同)与该招聘岗位名额超过10:1比例的,则先采取笔试的办法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内容按教育、卫生、其他三类行业分别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入围人员的依据,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某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低于或等于10:1比例的,则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在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公布。
5.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为100分,考试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取消进入体检环节资格。
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排名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高坪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影响取舍时,则通过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加试工作由高坪区委组织部、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
2.体检标准
学校教师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其他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等规定执行。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高坪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
4.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体检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额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则采用本条第<1>款的办法递补体检人员)。递补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如该岗位所有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小组采取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中取消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人员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暂缓聘用,经查实不符合考聘条件的不予聘用。公示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七)特别提示
引进工作全过程的重要信息、通知、公示均在高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gaoping.gov.cn)上公布,原则上不再通过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发布公告或通知。请报考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政策待遇
事业单位所有岗位均属编制内刚性引进。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的提供一次性补贴、入住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具体内容和待遇标准以区委、区政府正式文件为准。
五、纪律与监督
人才招引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7-3333391
监督电话:0817-3350836
中共南充市高坪区委组织部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日
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嘉陵江英才工程”引才需求信息.docx
附件2南充市高坪区2023年“人才兴区”战略引才需求信息.doc
原文出处:
http://www.ncpta.cn/newsDetail/8636.html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 | 作者:admin | 时间:2023-08-0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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