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招聘优秀人才
更新时间:2018-08-01 13:56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是重庆市唯一公办综合性高等职业艺术学院,主要培养重庆及全国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所需要的专科层次高素质技能型文化艺术专业人才。学院办学基础为重庆艺术学校,曾培育出三届梅花奖得主、中国剧协副主席沈鉄梅及蒋勤勤、殷桃、吕一等知名艺术家和影视明星,办学经验丰富,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
学院下设艺术表演学院(文化传承学院)、艺术设计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文化管理学院(文化传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五个二级学院,开设表演艺术类、艺术设计类、艺术教育类、文化服务类、文化传播类等五大专业群20多个专业及方向。现因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诚招各类人才,其中教师岗位15个,行政教辅岗位36个。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涉及本次招聘岗位包括三个类别:专任教师岗位、行政岗位与教辅岗位。具体岗位详见《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事业单位及学院对应岗位人才招录条件的人员。
四、报名信息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8月2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可登录学院首页http://www.cqca.edu.cn/通知公告栏查阅招聘启事。同时在附件中下载《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材料原件请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老师,李老师
电话:023-62335661
邮箱: 282168643@qq.com(报名表电子文档命名方式为:岗位名称+姓名+硕博英才网-shuobojob.com,请压缩后发送,其余方式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人事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2018年8月21-22日前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和面试。初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参加学院的笔试测试时需提交自荐材料及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相关证明)、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身份证、业绩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10份。其中,境外获得学历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考核时间地点及方式
1. 考核时间:2018年8月24日(地址:学院巴南校区)
2. 考核方式:
(1)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2)结构化面试:根据岗位需求设置试讲或专业技能展示环节。(具体考核须知请关注学院网站)
3. 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拟录用范围。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项,可登录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首页http://www.cqca.edu.cn/通知公告栏查阅。
七、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录取名额的空缺时,将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复核
体检合格者,学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和学习工作情况、现实表现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录取名额的空缺时,将不再递补。
九、拟录用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学院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院确定正式聘用。
十、录用方式及待遇
录用方式及待遇根据《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才队伍建设管理暂行办法》(重艺院〔2018〕75号)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简章由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
2.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下半年人才招聘报名表
重庆文化艺术职业学院
2018年7月31日
2018年下半年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
序号 | 二级学院、教辅部门 | 系部、处室 | 岗位名称 | 岗位数 | 职称、学历 | 专业类别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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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岗位(16个) | |||||||
1 | 艺术表演学院 | 艺术表演系 | 舞蹈编导教师 | 1 | 全日制名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国舞编导专业 | 在院团担任过编导、演员或在艺术院校担任过教师,有任教经历、担任过编导者优先 |
2 | 现代舞教师 | 1 | 现代舞编导基训相关专业 | 有相关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 |||
3 | 民间舞教师 | 1 | 民间舞专业(女) | ||||
4 | 钢琴伴奏教师 | 1 | 钢琴专业 | ||||
5 | 合唱指挥 | 1 | 指挥专业 | ||||
6 | 艺术设计学院 | 艺术设计系 | 人物形象设计教师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人物形象设计专业 (化妆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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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艺术设计教师 | 1 |
艺术设计专业 (摄影摄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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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艺术教育学院 | 艺术教育系 | 语文教师 | 1 |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 | ||
9 | 学前教育教师 | 1 | 学前教育学专业 | 有本学科教学工作经验者优先 | |||
10 | 舞蹈学教师 | 2 | 舞蹈学、舞蹈教育类专业 | ||||
11 | 书法教师 | 1 | 书法专业 | ||||
12 | 计算机教师 | 1 | 计算机专业 | ||||
13 | 地理教师 | 1 | 地理专业 | ||||
14 | 体育教师 | 1 | 体育专业 | ||||
行政、教辅岗位(36个) | |||||||
1 | 艺术表演学院 | 艺术表演系 | 系办公室干事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文科类专业 | 有相关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教学秘书工作经历者优先 |
2 | 文化管理学院 |
文化管理系 (文化传播系) |
教学秘书 | 1 | 教育学、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 | 有专业建设工作经验,有教学秘书工作经历者优先 | |
3 | 艺术教育学院 | 艺术教育系 |
教学秘书 (中职) |
1 | 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专业 | ||
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通识教育部 | 教学秘书 | 1 | 文科类专业 | ||
5 | 党务工作部 | 党委办公室 | 综合文秘 | 1 | 文科类专业 | 中共党员,具有相关行政文秘等工作经历 | |
6 | 党委组织部 | 党建科干事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有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独立撰写综合性文字材料; 3.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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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干部科干事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 | ||||
8 | 党委宣传部 | 新闻宣传科干事 | 2 |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政治学类、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 | |||
9 | 网络舆情科干事 | 1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等相关专业 |
1.有较强的新媒体编辑能力,能熟练运用135、秀米等编辑器; 2.有较好的拍摄技术,能熟练操作单反相机及PS等相关后期制作软件; 3.具备一定的舆情监督及管理能力; 4.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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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纪检工作部 | 审计处 | 审计干事 | 1 | 汉语言文学、财务管理、行政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 中共党员,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 |
11 | 教学科研部 | 教务处 | 专业建设岗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 教育学类专业 | 有高校教育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 |
12 | 教学实践岗 | 1 | 教育学类专业 | ||||
13 |
科研评建处 (发展规划处) |
质量评估管理 | 2 | 教育学、统计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 1.有教育学、统计学、管理学相关专业背景或信息技术工作经验;2.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数据分析能力,熟练运用现代化办公软件和质量管理工具;3.了解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评估工作流程,有质量评估工作经验优先。 | ||
14 | 学生事务部 | 学生处 | 专职辅导员 | 6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文科类专业 | 中共党员,热爱辅导员工作、关爱学生,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长期从事学生工作,具有辅导员经历或者拥有心理咨询师、就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
15 | 班主任(中职) | 2 | |||||
16 | 教学保障部 | 基建后勤处 | 基建后勤处主管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 工程类相关专业 | 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熟悉工程建设流程,有基本建设工作专业知识和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
17 | 信息中心干事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 不限 | ||
18 | 校医 | 1 | 临床医学 | 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专科 | |||
19 | 继续教育部 | 培训基地办公室 | 内务主管 | 1 | 文科类专业 | 能服从继续教育部工作时间安排,有财务经验者优先 | |
20 | 培训主管 | 3 | 能服从项目工作时间安排、地域安排,责任心强有沟通协调能力,会项目策划优先 | ||||
21 | 附属重庆艺术学校 | 校办公室 | 文秘干事 | 1 | 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22 | 行政干事 | 1 | |||||
23 | 内勤干事 | 1 | |||||
24 | 学生科 | 学籍、资助干事 | 1 | ||||
备注: 1.以上人员年龄均需在45周岁及以下,教师岗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2.学院岗位和附属重庆艺术学校岗位,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调剂,是否愿意调剂,请在填报申请表时注明; 3.部分急需岗位在录用未满情况下,可接受在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