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一、学院简介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代码:12572),成立于1985年,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正厅级建制。2008年12月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评估。2010年被广东省政府授予“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3月通过验收,成为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2016年7月被广东省科技厅确定为省“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校。2016年11月被广东省教育厅确定为一流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6年被国际创新创业博览会组委会授予“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荣誉称号。2016、2017、2018连续三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服务贡献50强。2018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教学资源50强。
学院设广州、珠海两校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0余名。为了适应事业发展需要,学院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师。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计划总计41名,全部为专任教师岗,工作地点在珠海。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和2019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生),包括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珠海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学历学位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4月29日9:00起至2019年5月15日17:00。如因相关岗位报名人数不足,需延长报名时间的另行公布。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只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进行报名,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且未确认者,视同未报名处理,考生需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及参加考试。
(三)注意事项
1. 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网站或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dit.edu.cn)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2. 招聘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方可报考。
4. 按照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内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 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 按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本学院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考系统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并确保所提交资料真实有效。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5月21日上午9:00时至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时登录上述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依据和证明,请妥善保管。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第一阶段:笔试
1. 笔试的组织:笔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试和高等职业教育基本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划定考试范围,也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笔试采取闭卷作答的形式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2.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的笔试成绩,考生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3. 查分:考生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异议,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4),送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人事处将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4. 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第二阶段: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笔试入围考生报考资格详细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资格复审结果及进入面试环节的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和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复审名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须自行提前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如下:
(1) 有效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正反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 大专以上各个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成绩单原件与复印件);
(3) 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原件与复印件(已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4) 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提供);
(5)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加贴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一致);
(6)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一份,需亲笔签名。
不按规定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应聘。以上证书材料的原件审核后当场退回。复审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单;复审不合格者,将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的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考生进入考场后先进行试讲,接着进行答辩。具体面试通知请留意我院官网“通知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1)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三者缺一不可),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2) 试讲是就指定的某一门专业课的某一部分内容进行讲解。答辩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以高等职业教育背景为主,考察综合分析、问题处理、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等能力。
(3)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满分60分)+答辩成绩(满分40分),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4) 考生面试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以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主考官的打分高低确定名次;如有特殊情况,则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名单,也可以在报名系统查询。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严格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未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和时限提供相关考察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gdit.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一、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公告所指2019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就读,并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当年毕业生。在港澳台或国外就读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公告所称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见教研厅[2016]2号文件)。
(三)关于递补调剂的说明。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及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四)报考人员须确保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和面试试题命制、有关考务工作等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办理。
(七)本公告由我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6-7796258王老师
0756-7796259翟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6-7796896罗老师
附件1: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2019年4月15日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 作者:admin | 时间:2019-04-15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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