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金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有特殊要求的按《2020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执行;
二、招聘计划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具体岗位(专业)、人数及其他要求详见《2020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inhua.gov.cn/)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hc.cn/,师资队伍-“人才引进”)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1.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学位〔2011〕11号)。
2.年龄、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日止;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5.具有公务员身份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7.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9.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7月22日16时。
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20日9时 —7月23日16时。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0年7月20日9时—7月22日16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7月24日9时—7月26日 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务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5日9时—8月8日10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五)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8月8日,上午9:00—10:30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将在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jhc.cn/,师资队伍-“人才引进”)公布。
(六)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3确定专业能力测试人员(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缺考人员不列入面试对象。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和内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确定。资格复审和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通知。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若取得专业能力测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填写《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在线生成的《学位认证报告》和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专业能力测试资格。
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轮综合素质面试环节。
(七)综合素质面试
综合素质面试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在学校官网上公告通知。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下一体检考察环节。
(八)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分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综合素质面试,其中笔试占40%、专业能力测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占3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0.4+专业能力测试成绩×0.3+综合素质面试成绩×0.3。
(九) 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单位通知的报到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或放弃的,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新冠肺炎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的考生应在考试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金华“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申报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
(一)“健康码”为绿码、14天行程轨迹(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可生成)均在浙江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二)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1.非绿码以及14天行程轨迹有浙江省外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学校人事处、防控办(0579-82265017、82265016)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3.“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四)其他要求。
1.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表》,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3.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金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
六、其它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2.有关专业、学历、学位和工作经历等具体问题由金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需求表.xls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7月8日
原文出处:
https://www.jhc.cn/2020/0708/c3939a120174/page.htm
(电话联系时请说明是在高校英才网看到的招聘信息,邮件申请时请在标题结尾加上信息来源于“高校英才网-gaoxiaozp.com”)。
信息来源:金华职业技术学院 | 作者:admin | 时间:2020-07-11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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